福州千卓妙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4MA3432WP6A)
我局于2025年7月14日对你公司作出《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榕仓税二税通〔2025〕716号),由于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5年7月25日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榕仓税二税通〔2025〕716号
福州千卓妙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4MA3432WP6A):
事由:责令提供你公司涉税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
通知内容:责令你公司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供所属期2020年12月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等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逾期未提供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的,视同无备案单证。若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