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福建友鸿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福建友鸿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因检查人员调整,我局于2021年6月21日对福建友鸿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签发了税务事项通知书(榕税一稽检通〔2021〕235号),你公司已失联,文书无法送达,鉴于上述情况,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后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2年7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榕税一稽 通 〔2021〕235号
福建友鸿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0MA32C0YN4N):
事由:通知变更税务稽查人员
依据: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一、二十二条。
通知内容:因岗位变动,现向你公司通知本案稽查人员由郑惠芳、卞心彦变更为陈卓诺、卞心彦。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