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福州亚欧腾实业有限公司
《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福州亚欧腾实业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2年9月16日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榕税二稽检通〔2022〕222号),由于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2年9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榕税二稽检通〔2022〕222号
福州亚欧腾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3MA338UMU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赵宇伟、刘申寅等人,自2022年9月16日起对你(单位)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二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