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福州杰月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福州杰月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2年10月20日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榕税稽通〔2022〕 255号),由于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10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榕税稽通〔2022〕255 号
福州杰月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4MA34NYA40B):
事由: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据: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21年第54号)第八条等规定。
我局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详细内容见附件),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有关规定,拟将你单位失信信息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和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在土地供应、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政府采购、银行授信、政策性资金投放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参考使用,税务机关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制度执行)。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权利,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视同放弃权利。
附件: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
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一、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福州杰月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4MA34NYA40B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台屿路198号华威商贸中心(二期)3号楼3层08商务办公
法定代表人:龚付强,男,身份证号码:511527********4313
二、案件性质
虚开发票
三、主要违法事实
你公司无货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25份,其中作废3份,正常票222份,共计开票金额20646719.34元,税额206467.22元,价税合计20853186.56元(已扣除作废发票3份)。
四、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0〕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对你公司开具的222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定性为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金额合计20646719.34元,税额206467.22元,价税合计20853186.56元(已扣除作废发票3份)。对你公司结存未开具的49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35002000104,发票号码:02286231-02286279,认定为失控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