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福州花开引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福州花开引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3MA34CD47XF)
我局于2023年1月16日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榕税二稽检通〔2023〕34号),由于无法联系到你公司,文书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3年2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榕税二稽检通〔2023〕34号
福州花开引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3MA34CD47X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林烽、戎亚辉等人,自2023年1月16日起对你(单位)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