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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福州晟通精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8日16时50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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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晟通精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57日对你公司制作税务检查通知书(榕税二稽检通﹝202456号),由于你公司失联,以至该文书无法以直接、委托、留置、邮寄方式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528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榕税二稽检通〔202456

福州晟通精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3MABY4T9A8J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林振、陈文山等人,自202457起对你(单位)2021年1月1日2024年2月29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57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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