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当前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税务公告 > 其他类

关于送达福州沃雪贸易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27分

来源: 福州税务

字体:   

福州沃雪贸易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7月31日对你公司做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榕税一稽通〔2024〕403号),由于你公司纳税人状态为非正常,实际走逃(失联),文书无法以直接、委托、留置、邮寄的方式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8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榕税一稽通〔2024〕403号 

福州沃雪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2MA8TXJ3411):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二条

  通知内容:我局对你公司作出《税务处罚决定书》(榕税一稽罚〔2024〕28号),已于2024年7月12日送达。你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罚款,现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如对本税务事项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税务事项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7月31日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