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

关于送达福建省宏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认适用)》的公告 _ 其他类 _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今天是:2025年05月19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税务公告 > 其他类

关于送达福建省宏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认适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9日08时56分

来源: 福州税务

字体:   

福建省宏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9月2日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认适用)》 榕税稽通〔2024〕0307008号,由于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9月4日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认适用)
  榕税稽通〔2024〕0307008号
福建省宏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0MA2YF0XDXE):
  事由:将你公司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据: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21年第54号)第十条等规定。
  你公司符合《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21年第54号)第六条相关规定,我局将你公司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详细信息见附件),并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有关规定,将你公司失信信息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和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在土地供应、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政府采购、银行授信、政策性资金投放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参考使用,税务机关适用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你公司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公布的失信信息及移出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9月2日
附件:
  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一、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福建省宏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0MA2YF0XDXE              
  注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南江滨西大道96号港头商务中心(港头广场)1#楼15层23商务办公               
  法定代表人:王星(350124********4611)
  二、案件性质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00份以上或者金额400万元以上的。
  三、主要违法事实
  你公司走逃失联,系虚开发票案涉案团伙企业之一,银行流水异常,无进项,虚假填写申报表和不纳税申报。
  四、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对你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63份,金额共15257299.18元,税额共201681.80元,价税合计共15458980.98元,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62份,金额共15088676元,税额共166809元,价税合计共15255485元,定性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解除惩戒措施的条件(移出条件)
  失信信息公布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信主体或者其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作出确定失信主体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
  (一)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退)税款、滞纳金、罚款,且失信主体失信信息公布满六个月的;
  (二)失信主体破产,人民法院出具批准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税务机关依法受偿的;
  (三)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期间,因参与应急抢险救灾、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或者履行社会责任作出突出贡献的。
  详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十九条

Scan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