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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福州万越博贸易有限公司《催告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11分

来源: 福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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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万越博贸易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1016日向你公司送达榕税稽强催〔202487号《催告书》,由于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10月29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催 告 书 

  (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榕税稽强催〔2024〕87 

福州万越博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2MA35BP072R): 

  我局于2024年1016日向你公司送达榕税稽通〔2024273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催告,请你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对你公司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榕税稽处〔2024〕121号)所追缴的税费及滞纳金缴纳入库。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你公司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王文生 

  联系电话:18059136628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支路34号1108 

  执法人员(检查证号):王文生,翁家辉(闽税稽3501191028,闽税稽3501210016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10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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