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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福建荣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2日08时24分

来源: 福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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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荣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11月27日做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榕税三稽检通〔2024〕163号),对你公司进行检查。由于你公司失联,无法送达上述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我局现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4年12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榕税三稽检通〔2024〕163号 

福建荣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0MA2Y25RB8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陈荣锥、郑浩翔、张子义等人,自2024年11月27日起对你(单位)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4年12月9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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