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诺恩日用品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4月3日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榕税稽通〔2025〕89号),由于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4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榕税稽通〔2025〕89号
福州诺恩日用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4777540049G):
事由:稽查案件检查人员变更告知
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定,以及税务稽查案件查处实际需要
通知内容:你单位税务稽查案件原检查人员由郑达峰、叶凌变更为陈文山 、叶凌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