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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法治税务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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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7 17:54字体显示:  阅读:{{pvCount}} 次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为把福州建设成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税收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章对法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悟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树牢法治思维。将法治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全过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学法用法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学习;制定《福州市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切实担负起组织收入、保障财源的使命和责任,稳推进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有序划转接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落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政策。切实扛起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政治责任,为市场主体减轻税费负担和增加现金流,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三)大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始终坚持“人民税收为人民”,主动投入海丝法务区建设,设立全省首个税收法律服务中心,帮助市场主体依法应对发展中遇到的税收法律问题,公职律师依托福州“智税e+”服务平台入驻接受公益咨询。升级推出“智税e+”服务品牌,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和纳税人满意度工作,服务举措被省局吸纳到“闽捷办”智慧税务平台,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大力推进任务落实,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贯彻措施帮助1万余户中小企业获得“银税互动”信用贷款。大力提升服务质效,企业业务线上办理率96.49%12366服务热线满意率达99.99%。大力发扬首创精神,推进数字人民币缴税业务,被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受到市政府通报表扬;全省率先并全面挂牌成立“税悦工作室”;全省率先在办税服务厅热线电话部署智能机器人“税博士”;全省率先推出“税费计算器”等。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建立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不断推进税务执法依据合法、统一和规范。2022年我局未制发税务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 

  (二)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不相符,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中未发现与其不相符的内容。 

  (三)强化备案审查。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备案审查制度;所有税务规范性文件均在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报送备案,同时抄送本级人民政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事项决策、税收政策制定、税收执法规范等方面的法律专业作用,将公职律师安排在法制、督察内审、征管、社非等岗位,进一步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工作规则》,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局领导专题会议集体讨论研究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并如实记录、完整存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等机构,对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完善内控机制建设。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清单制度、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首违不罚”清单,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做到依法处置、过罚相当。 

  (二)健全税务监管体系。“信用+风险”监管机制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根据税收风险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既严格防范打击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主动依托公安、人行等六部门联合打击机制,持续推进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有力查处一批大案要案,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制定税务、公安《协作机制运行工作方案》,从组织领导、监控预警、联合办案、行刑衔接、综合治理等方面建立完备的工作机制。与市检察院签订《检税协作框架协议》,在案件会商、线索移送等方面形成最新制度成果。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严格执行《全省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福州市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市局机关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信访应急预案(试行)》《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等应急预案,制定下发《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建立问题台账、排除安全隐患,依法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保障税务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障税务系统正常工作秩序,维护系统内外安全稳定。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按规定开展机关消防、困梯、反恐、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应对演练,在重要节点和法定节假日期间切实开展水、电、燃气安全排查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值班制度、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确保及时、有效、有序应对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持续加强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妥善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切实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应诉职责,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指导基层税务机关及时依法应诉,严格遵守法定时限、提交证据资料,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等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提高税务工作透明度,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2022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工作,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和社会关切,主动公开建议提案答复11件。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持续深化征管改革,推广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落实“全电”发票改革任务,精准“预先服”,不断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积极推行不动产交易申报缴税“掌上办”,成功推行“税务与不动产登记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推送数据整合,围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涉税专业服务信息的提醒、个税年度汇算等信息精准推送。依托“福州智税服务平台”,打造从政策消息“云端直推”、“云开讲”直播解读、智能机器人“税博士”24小时掌上问税到税务云厅智慧办理的云端服务矩阵,智慧云厅入驻兴业银行打造24小时不打烊智慧税务办税云厅,在全省率先推出“智税e帮”实现自助办税服务终端远程客服。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把税收法治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同部署、共推进,将“法治基础建设”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按时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实现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推进。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抓好青年培养,推出“茉莉育苗”干部教育培养计划,开展丰富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税收工作方面,组织收入的有效措施还不够多,纳税人满意度工作和创新项目工作还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方面,干部队伍整体呈现“哑铃型”、存在人才断层问题,青年干部的选拔任用还要加强等。对这些问题,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提升税费治理效能,抓法治、促规范,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聚焦风险、齐抓共管、刚柔并济,提升税法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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