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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法治税务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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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推动福州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4年开展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1-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制定了 《福州市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将学法用法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全市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增强法治观念、重法善治、依法履职。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税收法治宣传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程深度融入全市税务系统各项培训当中,推动 《福州市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落地见效,我局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建立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围绕重点税种、重点税源、重点事项查弱项、补短板、增收入,全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紧扣强省会战略部署,发布税收支持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税收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共22条措施。强化政策精准推送,落实“政策找人”, 2024年向经营- 2-
主体送达“个性化”税费优惠政策共198批次,成功推送31.91万户次。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动4个方面36条惠民利企服务举措有效落地。开展信用修复,超
10万户次企业实现纳税信用提档升级。构建征纳互动服务新模式,接受咨询14.38万次,居全省第一;为67万人次提供12366热线服务,处理涉税诉求21632件,满意率达99.99%。福州营商环境纳税指标连续三年获评省内“标杆”。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制定规范性文件。我局严格执行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经过权益性、合法性审核、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2024年发布税务规范性文件1件。
(二)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涉及民营经济行政规范性文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备案审查。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所有税务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报送备案,同时抄送本级人民政府。- 3-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工作规则》,明确“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决策必须提交党委按议事程序依法集体决策,强化决策程序刚性约束。
(二)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机制。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为有关决策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并推动全市公职律师积极参与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应诉、重大税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入推行“三项制度”,落实税务总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首违不罚”清单;从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陈述申辩权、规范执法文书使用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说理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注重用“理”来阐明观点,以理服人,用“法”来说话, 以法育人。
(二)健全税务监管体系。针对行业管理先后开展出口应征税货物、白酒、加油站、小微金融贷款、农产品收购等专项核查。
同时,紧盯重点领域及“三假”企业,持续加强税务稽查,维护- 4-
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全市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氛围更加浓厚。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落细涉税舆情风险常态化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常态化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局内重要场所、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杜绝隐患遗留。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先后组织开展全市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全市税务系统房地产安全排查、网络应急演练、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活动等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值班制度、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确保及时、有效、有序应对突发事件。常态化开展全员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持续提高干部应急处置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对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受理,严格在时限内办结,及时有效化解涉税费争议。同时,加大公开审理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性和公信力,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切实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 5-
法权益。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应诉职责,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指导基层税务机关及时依法应诉,严格遵守法定时限、提交证据资料,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2024年,我局还创新破解破产房企开票问题,获评“2024年全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单楷模场景治理典范”。联动多部门解决“问题房产”办证难题,被市委专刊推介并被市政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连续5篇典型案例被 《福州日报》专栏刊载。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2024年,主动对外发布通知公告11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复文15条,人事任免信息17条,税务要讯48条,政府采购信息22条;主动公开欠税公告1548户次,执法类公告信息2388条。 2024年,我局共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上年结转办理1件,其中答复33件。
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被复议、被诉讼的情况。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6-
持续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全市数电发票推广户数达34.81万户,数电发票覆盖率99.11%,居全省前列;乐企直连接入量和使用单位接入量实现“双第一”。首倡“三个清单”强化数电发票赋额管理,实现审核透明度和效率“双提升”。实现全省首个停车场“支付即开票”场景应用。稳步推进新电子税务局、慧办平台上线,相关做法17次被省税务局刊载,为系统推广上线打造了福州样本。协助承办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全国唯一智慧税务展台,获税务总局、国办电子政务办肯定。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税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修订了 《落实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推动各级税务机关切实扛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将“法治基础建设”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持续推动法治工作与税收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二)加强普法组织领导。制定了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在门户网站发布,指派专人负责税收普法工作,强化普法经费保障。挑选业务专家,组建税收“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队,志愿者延伸至基层分局(所),- 7-
不断充实税收普法力量。
(三)加强执法队伍培养。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干部通过“学习兴税” APP参加“全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班”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内容。举办2024年福州市税务局“茉莉育苗”3.0税务师培训班,包含初级会计师、税务执法资格考试、税务师培训班三个班次,全市税务系统共有105名干部通过全国初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考试,进一步加快税务干部法治教育培养。
十一、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全市税务系统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税理念虽得到有效加强,但是离全面深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纳税服务和税费征管的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执法不规范现象仍一定程度上存在。
十二、 2025年工作要点
一是持续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全面提升税收监管水平,切实强化智慧税务建设,不- 8-
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效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二是扎实推进依法组织税费收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主动作为良性稳财,服务发展大局。
三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税收法治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25年2月28日
(联系人: 法制科严剑平,联系电话: 0591-83372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