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目录名称: 建议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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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涉税案件集中管辖的建议》(第1040号)收悉,关于“建议学习借鉴厦门思明区先进经验做法,对福州市县市区涉税司法案件集中管辖”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结合税务部门工作进行深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税务部门以不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为目标,主动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大局,深化与司法部门的协同配合,以“协同共治”为抓手,推动区域税收治理质效全面提升。
一、建立健全涉税违法犯罪工作部门协作机制
根据上级八部门协作工作要求,我市税务部门正与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榕城海关等部门联合制定《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取得实效。我局于2024年12月28日向全市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其他部门发函征求意见、建议,后续将根据各部门的反馈意见对《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作修改和整合,尽快完成部门联合发文及涉税违法犯罪工作部门协作机制的健全完善。
二、建立健全税务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我市税务、公安、检察三部门将“行刑衔接”融入地方经济大局中谋划、推进,将执法司法职能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助推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市检察院共同印发了《福州市检税协作框架协议》,明确在共同健全税务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同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共同营造依法纳税良好环境等方面开展协作。市税务局稽查局与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共同印发《福州市涉税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试行)》,对涉税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协作配合与提前介入、信息共享与通报等方面进一步作了细化规定。全省首创“检察官助理和特邀涉税检察人才”培养机制,市税检部门通过互聘人才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领域实现人才优势互补。同时,定期与市检察院、公安经侦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商议联合查办涉税违法案件、涉税犯罪案件研讨及涉税犯罪案件移送等议题。
三、加大涉税违法犯罪工作部门协作力度
我市税务部门根据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新形势新任务,持续深化拓展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致力于强化多部门协作,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强化案件执行力度等方面有新作为。
2024年,我市税务部门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落实实体化运作,在信息数据融合、线索研判分析、案件推送、联合指挥查办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成功收网了团伙案件,配合市公安经侦支队破获虚开“数电票”案,公安抓获数名犯罪嫌疑人;第三稽查局联合公安成功捣毁一个虚开增值税发票团伙,抓获数名犯罪嫌疑人。同时,与法院的协作取得新突破,行政司法衔接更加紧密。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晋安区人民法院协助下,对“双高”人员李某某取得利息收入未缴纳个人所得税强制执行入库税款,第三稽查局对难以执行的自然人,通过移送等方式进行非诉强制执行,联合福清市人民法院成功破解福州首例个税案件强制执行、首例跨省强制执行。
下一阶段,我局将立足税务部门工作职能,适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代表们的有关涉税建议,共同推动涉税司法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
领导署名:范作雄
联 系 人:杨 芳
联系电话:0591-87529546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