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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8日17时56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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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的官方网站(http://fujian.chinatax.gov.cn/fzssw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八一七中路49号,邮编:350005,电话:05918334002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福州市税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州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持续完善和健全税务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管理,确保全市税务系统的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市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38条。主动公开范围主要包括:

一是规范性文件。制发关于统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期限、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有关征管事项等相关规范性文件2件。二是机构基本信息。按实际情况做好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联系方式等内容更新。三是重点领域及事项。结合税收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有关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政策延期、缓缴、免缴等相关涉税提醒、纳税人课堂辅导等信息。四是政策解读。结合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税收支持、“非接触式”办税等最新内容,及时发布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通俗易懂的多元化解读产品。五是对外服务管理类信息。及时发布“全程网上办”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清单、政策一览表等。六是行政权力信息。根据省局统一部署,上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七是落实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配合完成县(市、区)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八是其他信息。包括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法治政府报告等计划总结,公开建议提案年度办理情况等。2020年共主动公开答复建议提案7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无上一年结转),比2019年减少1件,同比减少20%。从申请主体看,均为自然人申请;从申请渠道来看,均为网络申请;从申请内容来看,均为申请税收统计数据。

2020年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按照《条例》要求和有关规定,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层层压实审查责任。确保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的政府信息,均经过规范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四)平台建设

按照省税务局网站建设统一部署,不断优化福州税务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设置,促进网站、政务新媒体、传统媒体、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四位一体建设,成为重要的信息发布平台。持续提升福州税务新媒体影响力,加强与传统媒体联系合作,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公开”的积极效应,实现政务公开平台、执法公示平台的线上线下有机统一,利于公众更为便捷、准确地获取政府信息。2020年共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2件,均同步进行政策解读。“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原创作品172篇。围绕减税降费、抗击疫情税费优惠、助力企业复产复工等重点工作,发表政策解读稿件和各类宣传报道,市级以上媒体刊登1000余篇,中央人民政府网、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级媒体多次报道。推出“个税号”地铁专列、“榕税记疫”系列片等一系列宣传举措,取得了明显的宣传效果。

(五)监督保障

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职责,落实各岗位人员职责,细化工作流程,部署全市税务系统信息公开阶段性工作任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开展线上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交流解答,学习最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23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6

16

行政强制

4

+1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在信息主动公开、税收政策解读、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协同建设、政务公开专栏建设、依申请公开处理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2021年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时更新网上办税事项清单,强化公开渠道宣传的集群效应,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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