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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6日11时47分

来源: 福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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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编制,报告正文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市局机关及稽查部门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公开数据。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的官方网站(http://fujian.chinatax.gov.cn/fzssw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八一七中路49号,邮编:350005,电话:0591-8771116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福州市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福建省税务局、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及时更新税收政策法规、人事信息、政府采购、建议提案办理、行政执法等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2024年,主动对外发布通知公告11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复文15条,人事任免信息17条,税务要讯48条,政府采购信息22条;主动公开欠税公告1548户次,执法类公告信息2388条。通过征纳互动服务分政策、分节点、分对象向经营主体送达“个性化”税费优惠政策共198批次,惠及31.91万户次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纳税人学堂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可视答疑1场,云直播6场;印税费优惠政策相关宣传册11.65万份。开展“党风政风热线”在线访谈1场。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本机关共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上一年结转办理1件,其中答复33件、结转至下年度答复0件,具体数据详见本报告第三部分。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被复议、被诉讼的情况。 

  2024年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严格执行“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切实压牢信息审核的主体责任。定期已公开信息开展巡检,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内容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福州税务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设置,融合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报刊、电视、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以及办税服务厅等渠道,持续推进税费优惠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主动公开。“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推送原创作品180条、政策解读982条;福州税收工作成效被各级主流媒体刊登580余篇,其中获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中央级媒体多次报道。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加强对基层局的督促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和重点,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8

行政强制

6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1

0

0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1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2

1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具体业务经办业务不熟悉、审核把关不够严格等问题,我局将采取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通过线上+线下交流培训方式,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辅导,提高履职能力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审查系统的运用,压实公开各环节审核职责,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出口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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