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受理属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举报投诉件。
2、"涉税举报"受理对纳税人偷税、欠税、骗税、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涉税违法行为的举报;
"违纪举报"受理对福建省税务局所辖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问题的检举、控告。
3、举报投诉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不得凭空捏造或诬陷;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尽量使用实名投诉,留下合法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沟通。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请不要重复提交相同内容。
5、为保障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投诉举报件的处理情况只反馈给举报者本人,请记下"流水号"和"密码",便于日后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