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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连城县税务局公告 (岩连税公〔2023〕26号)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6日11时38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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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连城县桦利服装店(纳税人识别号:92350825MA359JL01Q

法定代表人/业主:赵芳菲(身份证号码: 411327********3121  

你单位大额接受发票但未进行纳税申报因你(单位)不在注册地址和生产经营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莲冠大道5号企业服务中心大楼二楼201室艺缘虚拟产业园)经营,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将《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你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岩连税隔川通〔2023〕10025号)公告送达。

公告内容如下:我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大额接受发票但未进行纳税申报。现责令你单位于2024年1月10日前,对取得的收入按实进行纳税申报,逾期未办理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领取税务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公告内容将作为《税务事项通知书》(岩连税隔川通〔2023〕10025号)正本被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执法人员:蔡运龙 胡生连

联系电话:05973129123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号

 

国家税务总局连城县税务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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