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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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市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质效,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紧扣依法治税推进用权公开

一是规范税务机构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县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

二是推进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配合做好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工作,不断提升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紧扣“六稳”“六保”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

一是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力度。通过“云税宣”、钉钉直播、微信、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六稳”“六保”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解读。县局“一把手”主动下户宣传辅导。及时更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税费优惠政策。

二是拓宽税费政策发布渠道。运用报刊、电视、税务网站和新媒体以及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广泛对外公布税费政策。宣传活动新闻上市级以上媒体86篇,县级媒体40篇,相关政策宣传惠及5万多人(次),相关成效得到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国税务报、央视频、央视新闻移动网、光明日报客户端、中国经济网、省电视台经济频道等50次报道,在龙岩电视台、龙岩税务微信公众号、长汀县人民政府网站、长汀新闻、微长汀、青春长汀、生态党建微长汀等平台报道。

三是提升基层税务人员税费政策辅导能力。县局加强办税服务厅、税务分局等一线工作人员政策解答、操作辅导的能力,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

(三)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税费服务公开

一是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疫情期间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加大12366智能咨询系统和个税APP征纳互动平台宣传推广力度,为纳税人掌上税费咨询提供便利,累计推送征纳互动任务191条。

二是推进办税缴费便捷高效透明。紧扣“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主题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确保4项行动内容、24项措施落地落细,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推行新办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

三是加大办税缴费问需服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建立和执行“好差评”制度,促进纳税服务提质增效。

(四)紧扣执行《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强化主动公开管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136号)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等机制,并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根据《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严格执行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等工作规范。

(五)紧扣责任落实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县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履行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县局办公室、法制股、纳税服务股加强日常指导监督。

二是强化培训工作。县局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相关知识。

三是严格考评监督。县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考核,及时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4号)要求,及时公开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0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2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2

510

行政强制

4

+1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4257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未完全执行到位,部分信息未实时公开生成。二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其余工作较多、工作量大,有时未能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一定程度影响工作实效、质量。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如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回应关切方式较为单一,各股室之间配合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改进情况。一是建章立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监督考核等制度机制,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内部流转闭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办公室、纳税服务股、法制股、征收管理股等涉及校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三是充分发挥平台和新媒体作用。充分发挥外网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同时加强与县融媒体中心合作,扩宽发布渠道,及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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