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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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报告将通过福建税务网站-宁德税务频道对外公布,详情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办公室(地址:福建省福安市天马南路87号,电话:0593-658782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在继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扎实有效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福安市税务局严络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公众需求,对外公开工作重点,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福安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和福安市政府网站积极发布政府公开信息,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及时推送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的管理,完善申请处理流程,规范出具相关文书,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时效和质量。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增加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环节,对提交的待公开信息、严格执行责任部门、保密审查部门多重审核的把关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有效避免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税务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及时发布有关信息。继续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宁德等平台公开主动公开内容,内容涵盖行政执法、政府采购及各项办税信息及办税流程,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建议箱,切实落实领导值班制,拓宽纳税人了解依申请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议事日程,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指导协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明确考核指标,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对照上级的要求,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加强。  

  2023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按照相关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强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提升思想认识,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维护等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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