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霞浦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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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霞浦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报告将通过福建税务网站-宁德税务频道对外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霞浦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31705室,电话:0593-881692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霞浦县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以提高行政透明度为宗旨,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深化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2020年霞浦县税务局围绕减税降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大服务举措,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17条,其中,业务类信息78条,其他类信息39条。

主动公开范围为:

1.县局主要职责、局领导简介、联系方式。

2.政府采购信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政府采购网以及本局网页上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公告等各类信息。

3.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发布经县局许可的相关行政许可信息28批次,行政处罚信息28批次。

4.重要涉税公告和公示信息。如纳税申报催报催缴公告、注销遗失公告、“非正常户”信息公示、A级纳税人名单等。

5.各类办税信息、便民服务信息。如留抵退税政策解读、汇算清缴相关信息、网上申领发票流程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流程,所有公开的信息内容必须经过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事前审核,并依照《国家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按流程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依法合规公开。2020年县局无新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在上级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主体和体裁等,并安排专人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确保监测到位,全年无错链、死链现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全年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同时加强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提高依法公开信息能力。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在县局辅助办公系统的公开公告栏目,结合政府采购、“三公经费”、评先评优和人员选拔任用等工作,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确保程序的规范和工作的透明。二是将福建税务网站-宁德税务频道作为信息公开重要渠道,加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纳税服务的便捷性、税收宣传的实效性和公众参与的互动性。三是立足办税服务厅开展面对面的信息公开,在办税服务厅的公开栏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实时公开,同时设立咨询台,不断完善领导带班制度,随时解答纳税人和缴费人咨询,提供面对面的公开服务。四是充分发挥QQ群、微信使用广、传播快的优势,开展有针对性的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税务总局霞浦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根据人事变动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地深入开展提供组织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了1名兼职人员,日常工作按照各项规定的要求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62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7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2

850

行政强制

4

+1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05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仍需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方式仍需要更加丰富多样,三是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仍需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拓展渠道建设。利用QQ群、微信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便捷、高效水平,在服务社会公众的同时发挥公众对税务部门工作的监督推动作用。

二是加大更新频率。及时更新本部门在福建税务网站-宁德税务频道的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现代化工作紧密联系、协同发展。

三是推进均衡发展。结合我局工作特点,把握不同对象的信息需求,将责任、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实现工作重心下移,积极开展培训,提升各部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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