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霞浦县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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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霞浦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将通过福建税务网站-宁德税务频道对外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霞浦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31号704室,电话:0593-881692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霞浦县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以提高行政透明度为宗旨,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2021年霞浦县税务局围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大服务举措,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75条。

主动公开范围为:

1.县局主要职责、局领导简介、联系方式。

2.政府采购信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政府采购网以及本局网页上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公告等各类信息。

3.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

4.重要涉税公告和公示信息。如纳税申报催报催缴公告、“非正常户”信息公示、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等。

5.各类办税信息、便民服务信息。如留抵退税政策解读、汇算清缴相关信息、网上申领发票流程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流程,所有公开的信息内容必须经过事前审核,确保信息公开依法合规公开。2021年县局无新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税务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同时,安排专人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确保监测到位,全年无错链、死链现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全年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在县局辅助办公系统的公开公告栏目,结合政府采购、“三公经费”、评先评优和人员选拔任用等工作,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确保程序的规范和工作的透明。二是将福建税务网站-宁德税务频道作为信息公开重要渠道,加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三是立足办税服务厅开展面对面的信息公开,在办税服务厅的公开栏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实时公开。四是充分发挥QQ群、微信使用广、传播快的优势,开展有针对性的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地深入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各1名,按时完成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工作,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限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仍需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方式仍需要更加丰富多样,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二是加大更新频率。及时更新本部门在福建税务网站-宁德税务频道的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现代化工作紧密联系、协同发展。

三是推进均衡发展。结合我局工作特点,把握不同对象的信息需求,将责任、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实现工作重心下移,积极开展培训,提升各部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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