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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3日14时42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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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委托,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一分局大厅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一分局大厅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NDJW-20241125044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一分局大厅改造项目

1()

239732

239732

0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2)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3)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4)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6)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落实《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文件。(9)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采购限额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建筑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24 12 04 日至2024  12  10 (节假日除外) 每天8:3012:00时,15:0017:30 (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宁德福晟钱隆大第61701室 。

6.2、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纸质文档或电子文档),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宁德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磋商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6.3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NDJWZB@163.com)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NDJW-20241125044

项目名称:一分局大厅改造项目

报名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手机:           电话:           传真:

7、磋商保证金:0 

8、磋商时间: 2024    1216日下午15 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请投标代表提早前往。

9、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4   12 16日下 15 00分(北京时间),在宁德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宁德福晟钱隆大第61701室 开标大厅)。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0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方式:0593-2991102

代理机构:宁德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宁德福晟钱隆大第61701室 

联系方法:0593-2829137        电子信箱:NDJWZB@163.com

联系人:小郭

 

1:购买采购文件和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购买采购文件和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银行账号:137010100100267050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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