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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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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机关大楼消防维修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8 15:48字体显示:  阅读:{{pvCount}} 次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诚邀机关大楼消防维修项目供应商于202131512时(北京时间)前提交书面密封报价响应文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一是对消火栓管道进行重新更换,安装、调试;二是更换水泵及控制箱;三是对信息机房气体灭火系统进行安装、调试;四是对消防水池进行维修,做好防水并重新注水,原进水管道损坏,进行重新铺设。[具体工程详见附件(1)]

  在响应文件中需按顺序逐一体现以上呈现所有信息,负偏离、不体现或不符合上述的要求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项目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大写:肆拾万元整;小写:¥400000.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三、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是有能力提供采购内容及服务的国内企业。

  (2)供应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叁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方式和成交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及形式响应性审查的各合格供应商,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评议:评分将按公司业绩资料得分部分、报价部分得分和后续维保服务部分得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者将被确定为第一供应商候选人,其余的递补供应商候选人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第二、第三供应商候选人。若有相同的综合得分,则其中供应商报价低的将被排序在前;若综合得分和报价仍相同,则其中业绩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将被排序在前;如果仍然保持相同,则由采购小组全员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的供应商将被排序在前。至报价截止时间为止,若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报价无效。[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五、项目地点及工期

  (1)项目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东湖庄411号;

  (2)项目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进场施工,项目限期60个日历天。

  六、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1)报价为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材料、施工与服务(含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所有伴随服务)的含税价格。

  (2)对于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供应商要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再在旁边注明免费。

  (3)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4)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七、验收及付款方式

  (1)项目完工后,乙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2)付款方式:整体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通达项目审计后凭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7%。项目维保期一年,自验收合格后起算,维保期结束后乙方提交申请,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的维保费用。

  八、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202131512时(北京时间)

  地点:平潭县潭城镇东湖庄411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机关办公楼五层办公室(511

  九、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一览表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4.其他证明文件

  5.具体响应内容(要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十、在报价截止前,采购人可以对本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

  联系人及电话:冯稳攀   0591-23153792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2138     

  附件:

  1. 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机关楼消防维修项目工程预算书

  2. 基本项目评分标准

附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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