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诚邀云柜采购项目供应商于2022年1月18日16时(北京时间)前提交书面密封报价响应文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1.云书柜2台:对接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福建省自助办税管理平台、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等,实现多办税渠道的涉税文书、涉税证明、代开电子发票等打印输出。
2.云票柜(申领)2台: 对接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福建省自助办税管理平台、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等,实现多办税渠道的代开发票打印和纸质发票申领。
3.云票柜(代开)1台: 对接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福建省自助办税管理平台、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等,实现多办税渠道的代开发票打印和纸质发票申领。
4. 云票柜(税务Ukey申领)1台: 税务Ukey自助发行终端:对接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实现税务Ukey的全流程自动发行、自助领取。
5. 模块化柜舱:通过组装舱体可快速现场组装拆卸,快速搭建自助办税区域。规格为890*800*2650mm,根据实地情况略微调整规格。
云票柜(申领、代开、税务ukey申领)需统一品牌。
技术参数见附件1
二、采购项目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0000.00元。
三、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国内供应商。
(2)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4)如设备发生故障等问题,供应商应能在24小时内及时响应(应提供保证协议或证明材料)。
四、采购方式和成交原则
采取竞争为基本原则,本次采购总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至报价截止时间为止,若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报价无效。
五、交货地点、供货及安装调试时限
要求于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送货并进场安装调试完毕。
六、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1)报价为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服务(含设备安装、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所有伴随服务)的含税价格。
(2)如果供应商有其它额外建议,作为可选内容应同时给出详细报价。
(3)对于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供应商要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再在旁边注明免费。
(4)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5)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该项目的最高控制价,否则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有大小写,且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七、采购文件领取及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月18日16时(北京时间)地点:平潭县潭城镇东湖庄411号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纳税服务科 405
八、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一览表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其他证明文件
5.具体响应内容(要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九、在报价截止前,采购人可以对本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
联系人:陈思存 联系电话:13400500642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