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工会委员会诚邀中秋、国庆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供应商于2024年8月2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书面密封报价响应文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我局工会拟为工会会员采购中秋、国庆节日慰问品一批,议定中秋、国庆节日慰问品金额每人次800元,总额约20万。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规定,根据我局工会实际拟采购中秋、国庆节日慰问品品种如下表所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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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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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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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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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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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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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花压榨一级花生油5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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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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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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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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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云山云之上土茶油5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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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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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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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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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牛特仑苏250ml*12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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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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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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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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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礼盒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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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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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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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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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干贝500g*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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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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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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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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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虾仁500g*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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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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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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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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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蝴蝶干500g*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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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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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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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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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干香菇(大)500g*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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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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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对表中产品报价,单项产品报价不高于表格内限价,所有产品报价总额不超过800元。
二、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资格证明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必要时采购人有权对响应人资格进行抽查,若不符合则视为无效响应。
三、采购方式和成交原则
采用邀请供应商报价方式采购,我局工会派员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商品价格、样品品质、品牌影响等综合评分,评分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表所示:
评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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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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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部分(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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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基准,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最低报价/某一供应商报价)*50;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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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部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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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品品质,各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评分。产品品质分为干品新鲜程度、干品个头大小、干品口感三个方面,每个方面占10分,好为10分,较好为7分,基本符合为4分。(必要时可到零售网点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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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影响部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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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内有2家及以上网点得基准分10分,在区内及区外其他地区每增加一个网点加2分,共可累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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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货时限
签订合同后的5个日历天内将慰问品领取券送至联系人:任丽芳
五、验收及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交付商品领取券后,开具合同金额100%增值税普通发票办理付款手续。
六、报价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潭城镇东湖庄411号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二楼202
七、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一览表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4.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5.在全国范围内有两家以上,在全区范围内有一家网点的证明
6.干货样品为必要提供材料,未提供则品质部分得分为0分
7.其他
八、在报价截止前,采购人可以对本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
联系人:陈有泉 任丽芳 联系电话:0591—86169873
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工会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