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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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第五十条有关规定及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4-2292751;传真:0594-2856900;电子邮箱:cxgs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法依规细化公开内容,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强化信息公开保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运作,强化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努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政务公开服务。

  (一)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我局在城厢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过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等子栏目,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保证公开信息质量,每条对外信息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全面公开。

  (二)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我局积极履行依申请公开法定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通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开设信息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以及在信息公开指南公布我局信息申请联系方式等,多渠道多形式受理纳税人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内容受理、审核、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有序实施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要求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审批程序,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限要求,严格落实定期审查制度,对外信息均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全面公开,保证公开信息质量。

  (四)定期维护信息公开平台

  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平台建设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平台维护工作,加强对区政府网站税务局栏目的内容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平台政务公开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五)不断强化监督保障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的管理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区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薄弱,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还认识不够,对有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如下改进措施:

  一是增加人员配置,提高业务能力。按时举办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切实提高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深入、有序开展。二是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业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切实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上下功夫,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在贴近纳税人方面下功夫,全面推进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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