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白天鹅工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300561691112G):
我局于2025年4月10日对你公司做出《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莆湄北税强催〔2025〕35号)和《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莆湄北税强催〔2025〕36号),由于你公司失联,以致该文书无法以直接、邮寄、留置方式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镇西埭社区新埭1号)
电话:0594-5950901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莆湄北税强催〔2025〕35号)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莆湄北税强催〔2025〕36号)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