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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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以及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编制国家税务总局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511日至1231日。电子版本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的官方网站(http://fujian.chinatax.gov.cn/fzssw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539号福星大厦,邮编:350012,电话:05911236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福州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及上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答复办理,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关切,高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和税务工作深度融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主要依托“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营造规范、透明的政务环境。全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3条、行政处罚4596条,行政强制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件2件,均已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做好答复,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围绕“公开+保密”双核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要求,结合税务执法工作特点,及时更新栏目信息,规范公开内容,规范信息文书留存归档。同时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及报送,使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未开设独立政务公开平台,各类政务公开事项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福州市税务局网站开展。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由专人负责做好信息公开载体相关栏目的内容更新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明确工作责任,坚持主动公开与严守保密纪律相结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对外公开信息经过严格审批后上传发布。明确各部门职责与时间节点,对申请进行全程跟踪督办,规避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信息不及时、不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96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未能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防范执法风险的重要抓手,依申请公开办理、舆情处置等专业能力不足,法律与业务融合度低。接下来,我局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与培训,推动公开与业务融合,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与实操能力,在严格落实《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响应效率,精准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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