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江县税务局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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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连江县税务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连江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连江县丹凤东路10号,邮编:350500,电话:0591—26155883)。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连江县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力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质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县局紧紧围绕 2020 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围绕县委县政府及福州市税务局重要部署,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网站、报纸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精准解读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增值税深化改革、社保费率降低等多项减税降费重要政策举措,切实提高了纳税人的满意度及获得感,也有效助力连江县营商环境的大幅优化,赢得了地方政府及纳税人的高度评价。县局还通过走访纳税人、开办纳税人学堂等途径开展送政策上门、政策宣讲等活动,主动将减税降费政策送到纳税人手上,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信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要求设置,主要包括机构概况、税收宣传、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方面内容。

  主动公开形式有以下两种:

  (1)对外网站。连江县税务局信息主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设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2)当面受理点。受理点为连江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连江县丹凤东路10号;邮编:350500,电话:0591—26155883。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度县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局内设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挂靠县局办公室。县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的业务科室、分管领导逐级审核把关后方可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严格遵循受理流程,使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五)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

  1.平台建设。连江县税务局政务信息主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设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此外,县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文件要求,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进行政务公开,并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政务信息公开入口,点击模块可以跳转到对应专栏页面,方便市民查询相关的政策文件。

  2.监督保障。县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对全县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脱节、不放松。强化监督考核,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局绩效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10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9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2

714

行政强制

4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44366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力度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县局将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和机制,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等工作,对需公开的政务信息将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县局还将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学习培训,将信息公开内容列入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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