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江县税务局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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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连政办[2021]93号)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连江县税务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连江县税务局联系(地址:连江县丹凤东路10号,邮编:350500,电话:0591-2615588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信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要求设置,包括机构概况、税收宣传、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主动公开形式有以下两种:

  (1)对外网站。连江县税务局信息主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设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2)当面受理点。受理点为连江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连江县丹凤东路10号;邮编:350500,电话:0591—26155883。

  2021年,连江县税务局主动公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1425条次;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31条次;非正常户公告158条次、个体户定额公示1333条次、欠税公告193条次、委托代征公告6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情况。2021年,连江县税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21年,连江县税务局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不予公开情况。2021年,连江县税务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局内设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挂靠县局办公室。目前,县局有一名兼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县局依托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坚持“先审核、再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保密审核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把关签字后方可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严格遵循受理流程,使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连江县税务局政务信息主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区县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主动公开。

  此外县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文件要求,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进行政务公开,并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政务信息公开入口,点击模块可以跳转到对应专栏页面,方便市民查询相关的政策文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对全县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脱节、不放松。强化监督考核,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局绩效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0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县局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动态公开不够充分;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整改措施

  1.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县局将通过“税收宣传”“县局工作动态”等栏目,及时更新税宣动态,以便纳税人缴费人更好的了解最新政策和福利,增强信息公开的力度和透明度。

  2.加强政府公开队伍建设。县局将加强对税务干部的培训,努力提升政府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局无受理信息受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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