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政和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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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政和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共分为6大部分,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安排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各项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同时根据公众需求,明确对内、对外公开工作重点,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明确主动公开范围,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府集中采购、公务员招录等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细化工作时限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工作,强化跟踪问效通道,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政务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三是严格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并由各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办公室审核并报经县局领导核准签发,由办公室统一发布。

四是优化平台建设。依托南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在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统一发布。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服务举措、工作动态等税收信息,虚心接受纳税人的意见建议,为纳税人答疑、释惑、解忧,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税收满意度,全力构建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五是强化监督保障。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自觉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和通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发挥局内纪检组和效能检查组作用,定期对单位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检查评议,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认真提出意见建议。

截至202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共发出委托代征公告2条、A级纳税人名单2条、准予行政许可34条、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10条等信息;通过办税大厅公示信息主要有: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32条、非正常户公告2条、欠税公告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2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7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25

214

行政强制

4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63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存在着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更新的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持之以恒落实好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和上级工作要求,以满足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大众的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积极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检查,不断完善、定期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真正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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