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政和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pvCount}}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政和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共分为6大部分,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城关西大街10号国家税务总局政和县税务局,电话:0599-6053658,邮编:3536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政和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减税退税降费、优化纳税服务等重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向社会公示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是抓好主动公开。我局自觉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程,严格按照南平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根据上级局编制的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对外公开政府动态、政策宣传等税费相关内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我局本着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开通了互联网申请、书面申请、当面申请等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做到渠道畅通,回复规范。截至20221231日,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是完善信息管理。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在发文环节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和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和发布程序有机结合。

四是建设公开平台。一方面,在政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的专题聚焦目录设置“税收管理”“减税降费”栏目,及时转发上级发布的各种政策解读以及对外公示信息,更好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理解各项减税退税降费政策;另一方面,利用好市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工作动态,让纳税人缴费人了解税务日常工作,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五是注重监督保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严格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相关培训会议,学习政务公开重点事项,提高工作水平。同时,发挥局内纪检组和效能检查组作用,定期对单位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检查评议,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修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丰富,二是信息公开能力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并持续改进:一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在充分利用文字公开的基础上,结合动漫、视频、海报等新媒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提升政务公开的趣味性生动性,让纳税人缴费人能够更好地接受相关税费信息。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人员培训制度,通过学习培训考核,不断夯实政务公开业务基础,提升工作水平。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公开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向纳税人缴费人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