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诚邀第三方供应商于2025年1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书面密封报价响应文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拟采购1台电梯,以满足采购人单位的使用需求,要求投标人所投电梯性能质量好并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项目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项目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限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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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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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规格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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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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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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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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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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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量:≥825kg,速度:≥1.5m/s,层/站/门: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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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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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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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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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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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井道改造、机房改造等土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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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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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乘客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方式和成交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各合格供应商,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评议:评分将按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者将被确定为第一供应商候选人,其余的递补供应商候选人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第二、第三供应商候选人。若有相同的综合得分,则其中供应商报价低的将被排序在前;若综合得分和报价仍相同,则其中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将被排序在前;如果仍然保持相同,则由采购小组全员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的供应商将被排序在前。至报价截止时间为止,若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具体规则详见附件2)
五、交货地点、供货及安装调试时限
1、项目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东湖庄411号。
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天。
六、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1.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电梯井道和机房改造、货物采购、制造、备件、工具、技术资料、税金、保险、包装、劳务、运输、装卸、管理、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培训、保修、技术资料等一切相关费用和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可以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本项目采购需求,新梯安装完成后,电梯井道及周围墙面等应恢复原样,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至电梯安装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中标后应根据现有电梯井道及土建的实际状况进行整改,及时完成电梯的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工作,并承担整改、土建改造等所需的所有费用。
3.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七、验收及付款方式
1.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
2.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货物验收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包括原装部件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①出厂检验: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地证书以及原装进口部件的报关单(有进口部件的话),采购人有权在交货物现场核实。
②安装调试检验:
A.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实地测量井道及安装场地的技术数据等工作,所需的各类材料均由中标人负责,并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0个日历天内提供安装现场(含井道)安装图。中标人应配合项目建设进度(设备运达安装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施工组织计划、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并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
B.货物到达后,中标人在建设现场与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外观质量和数量上的初验收(但不作为最终验收合格的依据),并派专业人员在现场与土建配合,做好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电梯安装的运输、起吊、脚手架、施工调试过程中的电线电缆、水电、安全防护措施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只提供电源、水源。
C.电梯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试验)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验收标准。检验记录应提供给采购人。安装调试须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③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中标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电梯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联合验收并办理使用许可。
3.支付方式:
支付期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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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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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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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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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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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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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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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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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货到现场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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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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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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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最终验收合格,获得使用许可证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40%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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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月26日17:30(北京时间);
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东湖庄411号511室。
十、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一)投标报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具有特种设备(乘客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四)2024年1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七)参响应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注: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以附件3《报价文件格式》为准。
十一、在报价截止前,采购人可以对本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
附件:1.项目采购需求
2.评分标准
3.报价文件格式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