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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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以更高质量的公开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根据福建税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了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机构概括、税收宣传等相关信息,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税收管理领域的用权公开。公开权责清单,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公开了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本级及派出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台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税源管理分局(所)权力和责任清单。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在福州市税务局网站和台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A级纳税人名单。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全年新收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2件。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落实保密审查工作要求,确保程序完整。

  加强平台建设。通过福建省税务局网站县局信息公开、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三个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加强监督保障。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建设,配备专门人员,落实经费保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成立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加入全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发挥绩效考核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754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67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2

  1251

  行政强制

   4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835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2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2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个别部门负责提供信息公开事项的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要求掌握不够熟练。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还不够,考核指标需要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培训工作。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培训1场,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公开目录列明事项,熟练掌握公开要求。二是加强绩效考核。根据各公开项目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发挥绩效考核作用,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更好地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保证及时、准确公开,保证程序完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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