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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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工作部署,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全年主动公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13条、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11425条,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条,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二)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事前审查。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福州市税务局网站区县局信息公开、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三个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机构概况、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自身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栏目,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发布,按时更新栏目信息,规范公开内容,规避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 

  (四)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承接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压实责任。二是强化考核考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局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以量化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增强各部门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三是强化监督审查。全面使用政务公开审查系统,对政府信息发布实行线上审查,确保审查时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4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1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1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0

0

0

0

0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1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5

1

0

10

0

0

0

0

0

0

0

0

2

2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办理流程不够规范、部门协作有待提升、审核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闭环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健全完善全流程办理机制,对每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定期检查各环节进展情况。通过建立台账、督办等方式,确保申请按时处理、及时回复。二是强化部门协作。针对当前信息公开工作特点和本局实际情况,联合法制、税政、征管等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流程、沟通技巧等方面内容开展业务培训,通过案例交流、业务探讨等方式,分享经验做法,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三是强化内容审核。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制度,对不同类型的政府信息明确分类审核标准和审核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规范合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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