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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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学军路90号,邮编:350009,电话:0591-83282204,传真:0591-8327833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等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1年,依托“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网站为主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8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2条,占17%;行政执法类信息142条,占76%;其他类信息13条,占7%。

主动公开范围为:

1.机构概况:发布主要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机构设置等信息。

2.税收宣传:发布税收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

3.行政执法:发布权责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非正常户信息、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等信息。

4.自身建设:发布重要人事任免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及时、主动回应政务公开申请诉求。2021年我局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范围,已告知申请人申请途径。2021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安排专人做好管理工作,规范信息发布,依法依规加强信息审核,做到更新及时,确保监测到位。及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调整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统一我局信息公开职责权限、标准化流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机构概况、税收宣传、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自身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栏目,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发布。通过福州市税务局网站县局信息公开、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三个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二是加强人员保障,配备专门人员,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三是加强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公开的前置环节把好内容的政治关、保密关,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四是加强考核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明确各责任股室政务公开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有待提升,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的能力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及时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实际案例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与市局的沟通和与兄弟单位的业务交流,与区政府办做好沟通交流,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二是加强工作规程落实,做好内部协调,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

2021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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